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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19 15:00     来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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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谨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体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2021年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员守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现将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确保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二)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重要会议精神。围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会议、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始终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放在工作布局中去谋划、定位和把握,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作用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主动向政府部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内容,年初也加大了干部职工学法力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1月6日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班,邀请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唐洪武律师授课,委领导及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约200人参加。切实加强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推进卫生法律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关注和支持

(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玉林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和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对出台的党委文件、重大决策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

(五)落实督查整改工作情况。对中央依法治国督察反馈意见的7项问题,及时组织了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对标对表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按整改时限完成了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六)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委领导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玉林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工作中,多措并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程序流程,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七)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了《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在我委官网公开投诉渠道。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执法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和《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进行裁量,促进合理行政,彰显公平。截至目前我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进行裁量的案件10件,按照《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进行裁量的案件4件。

2.进行行政审批培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审批水平。10月2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审批办)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业务专题培训班在玉林举行,玉林各市(区、县)卫生健康委(局)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局负责人和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都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班的学习,使卫健系统行政审批人员加深了对行政审批工作和“放管服”改革的认识,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3.丰富培训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2021年举办了共14期,参加培训830人次,邀请自治区专家授课,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指导,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二是外出学习培训。2021年卫生健康委52参加国家、自治区、玉林市举办的各类培训27期,并实行培训后回来再培训其他监督员。三是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合执法,现场指导培训。邀请自治区重点专业骨干专家到市、县开展联合监督,现场业务指导,提高办案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上报行政检查的具体信息到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上报相关系统并在委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采取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有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等文书,动态记录主要是采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上会进行法制及裁量审核,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5.执法信息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共录入执法信息27条。

6.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市卫生健康委持行政执法证人员34人,均持证上岗。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卫生健康委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25台,每4名执法人员配备一台移动执法终端。2020-2021年按程序采购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并完成使用培训。行政执法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等过程程序合法合规,自由裁量恰当。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加强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购买医责险和设置警务室。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及加强行政复议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21年玉林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案件33件,调解成功并签订协议32件。

(十)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100%进行法制审核。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委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城市生活饮用水质量、消毒餐具质量等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按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十一)加强卫生法律宣传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广泛利用各类媒体电视、报纸、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本系统各机构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亮点。围绕行业主题活动和重大卫生纪念日,开展“世界卫生日”、“全国科普日”、“三下乡”健康义诊、“艾滋病防治宣传日”、“关爱学生、科学防治结核”、“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六进”等系列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目标转变。

(十二)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院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面依法治院工作的通知(桂卫法规发〔2021〕2号)》,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对全面依法治院工作督导的通知(玉卫法职法〔2021〕6号)》,对全市8家纳入依法治院的三级医院进行了督导,全面了解被督导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完成情况、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委七楼会议室召开了自治区全面依法治院工作玉林市调研座谈会,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全面依法治院评比活动中,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北流市人民医院获得了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人员缺乏,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

(二)法治建设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落实,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待提高。现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尚未到位,当前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依法治院方面,各医院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等合法性审核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着力提升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采用立体化宣传方式,依托微信群、政府信息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晓、认可度,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招聘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培养。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努力增加公职律师覆盖率。对于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督促其尽快聘请法律顾问。对于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各县(市、区)卫健局,要求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努力发挥公职律师职能,着力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要在2021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县行政机关2021年底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力争达到50%、30%。“十四五”期间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对于缺少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人员而暂时无法配备公职律师的党政机关,要统筹推进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依法治院工作。2022年全面依法治院工作推广到全市26家二级以上医院,促进医院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和高质量发展。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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