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了《玉林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4月13日,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现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化宝库的钥匙。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中医药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委起草了《玉林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以玉林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征求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以及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等单位的意见,我委对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部分予以采纳,形成《玉林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代拟稿).于2021年4月13日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
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近年来,全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成为重要的卫生健康、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壮大,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保护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迅速发展。
当前,我市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发展,不仅面临新的机遇,也同时迎来新的挑战,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切实提高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力度,尤其重点着眼于解决我市中医药壮瑶医药的医疗资源仍然不足,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中药壮瑶药产业发展与资源优势不相匹配,中药壮瑶药产业水平低;中医药壮瑶医药信息化建设还有待完善等,需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予以突破,切实把中医药壮瑶医药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二、《实施方案》重要意义
制定《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为根本遵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等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实施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发展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同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的领导,进一步坚定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传承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制定《实施方案》是加强我市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的顶层设计,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的作用,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坚持打造中医药壮瑶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广西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发挥好中医药壮瑶医药原创优势,实现科技革命和创新突破;发挥好中医药壮瑶医药作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里程碑之一,进一步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激发活态传承的创造力,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的重要载体作用,为实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思路和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等三大方面的内容。其中,工作任务和措施分为七大板块21条相关细则。
(一)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筑牢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阵地、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全部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85%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全部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打造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成为广西的中医(专科)区域诊疗中心或者骨科康复区域中心;5年内,力争建成省级重点学科3-5个、广西区域诊疗中心2-3个、国家重点专科2-3个。“玉林中医”“玉林骨科”等品牌效应凸显。
(二)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彰显中医药壮瑶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强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康复能力。积极推广自治区培育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协作机制,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创建中医壮瑶医治未病重点专科或者区域中心;抓好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推广;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抓好中医壮瑶医康复方案推广,鼓励创建自治区级中医康复中心。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以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继续打造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板块提档升级。
(四)大力推动中药壮瑶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中药壮瑶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壮瑶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改革完善中药壮瑶药制剂注册管理、加强中药壮瑶药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建立自治区级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打造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建设一批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落实我市的名老中医方、民间效方关键信息考证意见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中药壮瑶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五)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贯穿医学教育全过程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壮瑶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5年内培养一批优秀的中医药青年骨干人才,培养10-15名省级中医药青年人才,2-3名国家级中医药专家人才。
(六)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快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和创新、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开发发展。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力争2025年底前将玉林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广西壮瑶民族药制剂工程中心;把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制剂室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广西骨伤科壮瑶民族药制剂中心。
(七)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及政策措施。
完善中医药中医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配合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国家、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综合改革市县试点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