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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12-23 17:00     来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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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法治建设相关年度报告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工作职责,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及时研究重大行政执法等重大问题,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次、党组传达学习法律法规5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步学习领会、同步推动落实印发《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请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据自身职能开展好学法普法用法工作。同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与践行,让法治理念和纪律要求切实融入日常工作。三是强化以案促学:结合卫生健康执法需求,制定2025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开展学习——线上依托“广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站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学习,线下开展案例评析会、执法现场教学等活动,以案促学,有效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全年共开展线下培训2次,涵盖卫生健康系统人员300余人,线上培训完成率100%。

(二)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卫生系统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服务大厅窗口中对相关备案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今年1-11月份,我委政务服务窗口接待各类咨询、来访的个人及单位咨询1574余人次,办理卫生行政许可5803件,其中,医师、护士“零材料”注册办理4939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承诺制办理88件,护士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申请注销“一号快办”办理35件。二是持续抓好高效便民服务环境。继医师、护士注册“零材料”受办理到广大社会好评后,深入探索更多优化措施,委印发了《玉林市医疗机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零材料”办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针对同一医疗机构在多个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简单共性信息变更时,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变更为主,其他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零材料”办理。截至11月,通过医疗机构“零材料”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1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助力。三是办理流程“最优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重塑事项审批流程,13项卫生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全程网办率达到100%。线下推行一窗接件、内部流转、一窗办结工作模式,将即办事项授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不再进行领导会签等程序。部分需要现场勘查的项目,在约定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核,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卫健委窗口获市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第一季度四星级服务窗口,第二季度三星级服务窗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医疗健康领域执法环境

1.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依法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和照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依法公开执法事项和信息。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遵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对执法行为运用执法文书记录、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本委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执法单位法制稽查与信息管理科初审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进行法制审核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传染病卫生、学校托育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等执法工作200余次,规范制作执法文书250多份,立案25件,执法全过程记录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均达100%。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涉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医疗卫生、传染病监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等随机监督抽查对象涉及到企业的,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执行并落实抽查结果100%公示。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联合市场监管、教育监管等部门开展宾馆旅店、托育机构等联合检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建立检查报备审批制度,实施“扫码入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企前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出示涉企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主体、内容、结果等数据上传至执法信息系统。全年开展涉企检查135家次,未发生违规执法、过度执法问题。

3.强化执法监督是每月开展1次卫生健康执法内部稽查并依法内部稽查通报。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专项层级稽查,对所辖的7个县(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执法情况进行稽查。检查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案卷质量情况、前一年层级稽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三是建立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每年组织全市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查,推荐优秀案卷上报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本委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作出处罚裁量。四是规范行政应诉。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应诉事务,全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柔性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事项清单所列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普法宣传、培训、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025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从轻处罚10件、减轻处罚1件、免罚1件,柔性执法案件占比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根据《医疗机构卫生合规指引》《公共场所经营合规手册》,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合规辅导,帮助企业整改问题,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我委始终将依法决策作为工作核心准则,严格贯彻落实《玉林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指引》《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指引》等文件要求,以制度为纲、以流程为基,扎实筑牢决策合法性防线。一是强化决策审查环节,我委严格对标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实际,全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的审查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审查过程中,重点围绕决策主体合法性、程序合规性、内容合理性三大核心维度,对文件条款、决策事项逐一核查,确保行政决策、红头文件均符合法治要求,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二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专业法律力量融入决策链条,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推进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自2024年12月起,经规范选聘流程,正式聘请广西振祺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各项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25年以来,我委共启动重大行政决策30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审核,针对决策内容、实施路径、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0件,意见采纳率达100%,有效保障了决策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三是压实下属单位法治建设责任,2024年我委针对性开展依法治院专项督导工作,累计组织督导2次。督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沟通”的方式,深入各医疗机构,对全面依法治院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细致检查,重点督导医院在重大决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等关键事项上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医疗机构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运营管理全过程。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合同法制审核”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升各医疗机构的法治建设水平和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了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合同、复杂合同,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法治培训针对性不足现有培训以通用法律知识为主,结合卫生健康监督、疾控专业的法治实操培训较少,干部职工专业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2.执法信息化应用不够深入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功能挖掘不充分,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仍依赖传统执法方式,信息化监管效能未完全释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法治工作会议5次,带头参加法治学习,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地。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专业化培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引进专业人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

(二)完善法治教育机制,深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以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广度深度,全面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深化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顾问授课,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执法程序规定》等,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信息事前公开(如执法主体、依据)、事中公示(如出示证件、告知权利)、事后公布(如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如罚款超2万元或吊销许可证),实行法制审核前置,按照《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由委领导牵头审核小组集体决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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