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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采购公告

2025-12-01 17:00     来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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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进行招投标采购,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玉林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项目

(二)预算控制价预算23万元

(三)服务要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定期访服务年限:一年时间

服务成果提交时限202612

)付款方式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机构市卫生健康委询价小组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服务承诺,电脑打印或用笔、碳素笔填写,不得更改否则报价无效

(二)此次采购邀请3家以上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报价表必须于2025121618之前送达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过期报价表均无效

供应商报价时,公司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报价表上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将报价表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拆封章

)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付款方式及验收成果: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报价包括运送、服务人员、采买物品及相关费用。

)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或报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资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随报价表一起密封报送。

1.营业执照副本包含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时间提供服务。如有违约行为,服务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和其它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法律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报价表送达地点

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68号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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