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玉林市发展战略目标,全面推动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玉林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一)加快卫生计生信用法治建设。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行为分类和联动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
(二)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对接自治区信用信息统一共享平台建设规划。根据玉林市信用信息统一共享平台建设规划或方案以及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主动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本系统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卫生计生职能,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四)完善医疗机构信用档案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等涉企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五)开展卫生计生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医疗机构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
(六)加强卫生计生信用建设。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坚持仁心仁术的执业操守。培育诚信执业、诚信采购、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依法使用经检定合格诊疗仪器等诚信医疗、诚信计生服务准则,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建立诚信医疗、诚信计生服务体系。开展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七)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诚信建设。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自身建设,引导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自律诚信建设,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运作、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等自律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自律诚信创建活动。
(八)加强自然人信用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九)加强卫生计生诚信教育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多途径、多层级开展宣传活动,建设卫生计生诚信宣传长效机制;认真组织“3.15 消费者权益日”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部门门户网站宣传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法规政策、规划措施和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市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规章制度,构建工作网络,切实履行好信用管理职能,协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营造诚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卫生计生信用建设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落实民主监督机制。
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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