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医学情报所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医学情报信息,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情报调研,推广医学科研成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医改和公共卫生国家资金项目的全市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全市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全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负责玉林市医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玉林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完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单位内设情报·医鉴科,综合科,考务科,培训科,财务室,调解室共6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1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23.7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24.1%。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2万元,同比增加42.49万元,增长23.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20万元,同比增加41万元,增长22.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1%,同比增加11.82万元,增长28.15%,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52.7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3%,同比增加28.32万元,增长22.75%,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下拨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
(四)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4.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同比增加0.86万元,增加6.3%,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9%,同比增加42.49万元,增长2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同比增加35.96万元,增长25.2 %,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 %,同比增加0.51万元,增长2.9%,原因是日常开支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0%,同比增加 6.02万元,增长33.1 %,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2.5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5 万元,同比增加 2.5 万元,增长100 %,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下拨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
六、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223.70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24.1%,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223.70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24.1%,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七、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223.70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24.1%,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八、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223.70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24.1%,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预算项目、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