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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

2023-03-15 18:05     来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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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单位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3年7月25日挂牌成立。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设领导一正四副。中心主任吴炎农同志(兼任中心党总支书记),是中心法人代表,担任法人时间从2020年2月27日至现在;中心副主任4名,中层领导31名。现有职工180人。中心核定编制:121人,其中在编职工104人,编外人员76人。专业技术人员84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正高5人;副高21人),中级30人,初级28人,工勤6人。

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消毒与虫媒生物防治,食品、化妆品、水及涉水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环境卫生质量检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控制,放射卫生与射线防护、预防性健康检查、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其他各类活动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卫生检验检测服务、皮肤性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评价服务、消杀与环境监测服务)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培训、协调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管理、项目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对各县(市)疾控工作的培训与指导。直管三区疾控工作的指导、培训与监测;承担国家部分项目的监测任务:狂犬病、霍乱、食品风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市编委相关文件设置15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3个:办公室、质量管理科、财务科;业务科室12个:流行病预防控制科、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两科合并开展工作)、免疫规划管理科、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科、皮肤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科、环境与虫媒消杀灭科、食品与学校卫生科、职业卫生科、预防性健康检查科、检验科、健康教育促进科、应急管理科;另外按照原市卫生局要求内设临时业务科室1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其中皮肤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性健康检查科、免疫规划管理科、职业卫生科按科室职能对外设立有门诊业务,对应为一门诊、免疫规划接种门诊、驾驶员体检部。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2419.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2879.64万元,增长30.18%。2023年总支出12419.48万元,同比增加2879.64万元,增长30.1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12419.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 2879.64万元,增长30.1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3.18万元,同比增加101.04万元,增长5.3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9798.80  万元,同比增加2151.10  万元,增长28.13%。单位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 12419.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2879.64  万元,增长30.18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713.18万元,同比增加 166.04万元,增长10.73%。

   项目支出预算10706.31万元,同比增加2713.61万元,增长33.9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620.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728.55万元,增长38.50%。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0260.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728.55万元,增长38.5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0.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7.51万元),同比增加728.55万元,增长38.5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57万元,同比减少9.87  万元,减少2.47%。

二、卫生健康支出11874.66万元,同比增加2915.41万元,增长32.54%。

三、住房保障支出155.26万元,同比减少25.89万元,减少0.1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3.18万元,同比增192.04万元,增长12.6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91.31 万元,同比增加178.64万元,增长 13.61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4万元,同比增加10.53万元,增长8.0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42万元,同比增加2.86  万元,增长3.69 %。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万元,下降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运行是用单位财政专户经费保障 。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48万元,水费12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专用材料7497.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4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943.30万元,同比增加7672.30  万元,增长2831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853.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增加主要原因:今年政府采购增加了试剂耗材,药品,疫苗的采购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8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7.5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798.80万元。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预防性体检(环消)取消收费项目2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聘用人员五险一金等支出项目162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8172.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6.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5.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13.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6.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防艾)130.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7.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253.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8.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9.2022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16.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10.2022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