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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11 17:55     来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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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医学情报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职责是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医学情报信息,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情报调研,推广医学科研成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医改和公共卫生国家资金项目的全市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全市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全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负责玉林市医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玉林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完成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医学情报所设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情报医鉴科、综合科、考务科、培训科、财务室、调解室共6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17人,2023年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 2022年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2023年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2022年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2023年比上年减少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学情报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7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8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38万元,增加26.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13万元,增加2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科目下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 万元,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 万元,无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无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79.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9.8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67万元,增加27.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加30.3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2.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4.01万元,增加26.1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加12.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发放退休专家案件调解补贴。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按上级财政要求在城市建设支出科目中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无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42万元,增加26.08%。其中:基本支出274.76万元,项目支出2.81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1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1.98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4.48万元, 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生活补助发放标准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3万元, 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7万元, 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主要用于:

1、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10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9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3、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8.48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4、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5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增加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预决算差异主要源于增员增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6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抚恤金及增加退休人员。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2.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主要原因是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从政府性基金的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下达。

主要用于:

1、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主要原因是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从政府性基金的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下达,通过城市建设支出科目支付医调中心专家的案件调解补贴。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财政预算拨款,所以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本单位无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14%;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项目1个,资金预算共1.32万元,已完成支付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14 %;另有2022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万元,于2022年度支付0.52万元,2023年度支付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86%,已记入2022年度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项目1个,资金预算共2.25万元,已完成支付2.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以上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计入的是2022年度绩效评价;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时按进度完成了2023年财政拨款的支付,加快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率。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3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医疗鉴定部门开展职业病鉴定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相应的防护意识及对职业病相关防护的知晓率,有力保障了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维权权利,最大限度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认真做好日常接待患者的调解诉求,做好相关的登记在册,按流程做好调解工作,对案件补贴及时申请发放到位,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起到稳定社会安全的作用;办公科室通过设备购置,解决办公电脑、打印机的老化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项目用于发放专家案件调解补贴时,补贴拨付到位太晚,影响专家调解积极性,导致案件调解数较少,进而导致补贴发放数少于预期指标。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今后进一步提早做好申报工作,加强与上级财政沟通,切实提高补贴发放工作效率。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良好,在市财政局2023年度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获得二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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