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与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创建于1953年,是全国首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骨科专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生产于一体的市级公立医院。医院占地87亩,建筑面积13.7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798张,设9个临床科室(其中骨伤科下设21个临床亚专科),9个医技科室,26个职能部门。现有在职职工1215人,高级职称153人,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154人,全国名老中医1人。拥有"骨伤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骨关节二科""小儿骨科"和"脊柱科"广西中医重点专科等科室。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77979.6万元,收入决算为685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
医院2022年度总收入68560.7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4120万元,下降7.5%。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79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8%。
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64630.69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69万元,增长5.29%,其中本年基本支出64164.33万元, 项目支出466.36万元。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为282.6万元,收入决算为74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96万元,上升38.18%,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及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药博会布展支出。
2.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科研课题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下降0.11万元,下降4.34%。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核酸检测
4.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54.42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日常经费等日常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下降3.16万元,减少2%,主要是日常支出减少。
5. 其他专科医院支出282.6万元,主要用于发工资,与去年相比支出金额持平。
6.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3.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卫生材料,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3.93万元。
7.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35.17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旧宿舍楼供水供电及燃气改造项目。
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城市建设支出57.6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的大型修缮。
结余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较2021年109万元减少1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变了资金管理方式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年初预算为77979.60 万元,收入决算为685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
1.医疗收入63881.7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451.27万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是住院病人减少,医疗收入减少。
2.其他收入11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4万元,减少51.02%,原因是归还了贷款本金,利息费减少,利息收入减少,冲减本院代垫水电费。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77979.6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881.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181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日常活动经费支出增加。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7.6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是修缮费用的增加。
本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属于政府采购支出的总额260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2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行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1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4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几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5)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6)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玉市财绩〔2023〕2 号),要求,我院对上述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
本次评价资金总额76779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有效应对市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单点或多点爆发的风险,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我院开展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
2、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
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38955.5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有效应对市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单点或多点爆发的风险,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我院开展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
3、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
自治区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桂财社〔2021〕178 号)精神,经商市卫健委,给我院下达补助资金20.64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4、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资金项目
自治区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桂财社〔2021〕178 号)精神,经商市卫健委,给我院下达补助资金73.2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5、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9号)、《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中医药优秀人才研修项目,自治区下达5万元,用于购买中医书籍,参加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
6、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
在“两会”秘书处的统一部署下,医院按照《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筹备工作方案》的要求,力争按时完成“两会”展出,达到宣传弘扬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同时宣传我院高超的医疗水平,疗效独特的院内制剂,周到的服务态度和舒适的治疗环境。本次展会使用玉林市财政专项资金2.14万元,仅用于本届展会的使用。该笔资金专项专用,使用范围为支出广告公司的设计费和布展费。
7、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
医院两个职工小区分别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小区水、电管、线、表等均为单位、住户自筹资金建设。由于宿舍楼建设年代久远等多方面原因,小区供水管道老化、生锈、破损、渗漏等;宿舍楼供电线路老化、破损、漏电,供电容量不足,电线太小,小区内室外架空线路私拉乱接,存在安全隐患。补助资金575966.57元已于2020年7月足额到位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改造工程款,主要目的是完成项目改造,改善职工老旧小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8、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1〕165号)要求和玉林市财政局二次分配区直单位的资金情况,我院开展了广西中药壮瑶药院内制剂孵化基地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广西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广西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投入为76.77万元,已足额到位。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投入为43.89万元,已足额到位。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20.64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73.29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5万元经费已足额到位。
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启动时已经安排并落实到位,总投入共2.14万元。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补助资金575966.57元已于2020年7月足额到位。
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广西中药壮瑶药院内制剂孵化基地项目到位1.67万元,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0.99万元,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07万元,2022年广西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6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上述项目资金均已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院资金的分配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医院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申请、使用、管理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可靠、全面、及时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项目负责人的中医药水平。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自接到卫健委工作方案开始,医院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严格监督,保证落实到位,合规合法进行招标,最后达成目标。存在问题是在今后的工作应加强展会资金的投入,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把参观群众带入到整个展厅营造的氛围当中。让老百姓的代入感更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项目资金计划及时到位,玉林市财政局已拨入资金76779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767790元,资金全部用于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支出,支付进度达100%,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资金计划及时到位,玉林市财政局已拨入资金432628.5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432628.5元,资金全部用于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支出,支付进度达100%,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及时到位,玉林市财政局已拨入资金20.6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20.64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支付进度达100%,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及时到位,玉林市财政局已拨入资金73.2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73.29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耗材、专用设备支出,支付进度达100%,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022年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补助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书籍、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拜师等支出,实际工作完成率已达90.41%,实际支出为23718元,预算执行率为47.44%,部分资金21486.6元已于2022年12月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但财政未发送,剩余资金4795.4元将于2023年继续使用。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四届玉博会第十二届药博会参展项目自接到卫健委工作方案开始,医院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严格监督,保证落实到位,合规合法进行招标,最后达成目标。存在问题是在今后的工作应加强展会资金的投入,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把参观群众带入到整个展厅营造的氛围当中。让老百姓的代入感更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高低压改造配电工程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完成质量已达到标准。对照预计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预算单位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情况较好。
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及时到位,玉林市财政局已拨入资金575966.5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达100%。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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