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站承担政府提供给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公共产品—避孕药具的管理,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挥了网络健全、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优势,有效组织药具计划管理、仓储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发放管理、使用监督和随访指导,保障了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的落实,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保障的、行政管理职能,属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单位正职领导1人,仓库管理人员1人);工勤技术人员1人(高级工)。现有领导职数1人。下设业务科、宣传培训科2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4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2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49.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2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8 %。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2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8%。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事业单位退休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4.7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年初预算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为 3.68 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发生的人员经费、绩效及社保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故没有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